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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琼海渔民祭兄弟公出海仪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市级非物

移动版    时间:2016-03-23 20:19

 

海府[2009]53号

琼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确定琼海渔民祭兄弟公出海仪式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和传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42号)文件精神,现将琼海渔民祭兄弟公出海仪式、南海航道更路经等以下3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民间文学类(6项)

  潭门“108兄弟公”显灵传说,塔洋聚奎塔的传说,博鳌“留客”村,望夫亭、玉带滩传说,圣公石传说,土地公的故事。

  二、民间音乐类(2项)

  会山苗族《催生歌》、博鳌渔号子。

  三、民间舞蹈类(2项

  潭门舞鲤鱼灯、嘉积南中舞龙等。

  四、民间手工技艺类(5项)

  “港砖曲瓦”制作技艺、阳江东坡笠、阳江走马灯制作技艺、椰胡制作技艺、黎族传统水上交通工具制作技艺。

  五、民俗类(24项)

  (一)消费习俗类(10项):

  嘉积鸭,嘉积薏粑,琼海艻,阳江椰子粑,大路粽,做公道,会山五色饭,会山苗族少女头巾、服饰,入宅习俗,阳江交流。

  (二)人生礼俗类(5项)

  诞生礼、满月命名习俗、做对岁、婚礼习俗、做寿习俗。

  (三)岁时节令类(4项)

  黎苗族三月三、元宵送灯习俗、扫墓祭祖习俗、七月半习俗。

  (四)民间信仰类(2项)

  琼海渔民祭兄弟公出海仪式、琼海军坡。

  (五)民间知识类(2项)

  苗族“盘古文”阅读及解释、南海航道更路经。

  (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类(1项)

  博鳌赛龙舟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通知

抄送: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

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驻

市各单位。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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