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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律援助覆盖全部低收入群体

移动版    时间:2016-03-24 20:01

  新华社海口3月22日专电(记者刘邓)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更多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全部低收入群体,积极回应民生诉求。

  新的实施意见基本涵盖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主要事项,将公民因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赔偿的、发生劳动争议的等民生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还将经济困难或其他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判决、决定的再审申请人或信访人纳入到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这是海南近三年来第三次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这一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覆盖人群拓展至全部低收入群体。一是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了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二是对未成年人和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请求事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经济困难审查的标准放宽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为了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海南省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提出,法律援助机构具有经济困难的调查确认权,消除部分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的程序障碍。同时提出开展网上为民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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