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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被关停后撕毁封条擅自恢复生产 负责人被拘

移动版    时间:2016-03-27 08:44

  据海南日报丨记者计思佳

  24日,记者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海口一污染企业被强制关停后撕毁封条擅自恢复生产,近日琼山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企业强制关停,并对该企业负责人实施司法拘留。

  2014年10月22日,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就海口某洗涤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其公司洗涤服务项目的生产,并处以三万元罚款。但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该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停止生产和缴纳罚款。

  其后,海口市环保局依法向琼山法院申请行政审查,经该院环保庭审理后,依法准予强制执行。随后市环保局依法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该企业负责人联系并前往现场勘查,责令其限期停止生产并缴交罚款。但该企业负责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停止生产和缴交罚款。

  2015年9月10日,琼山法院联合海口市环境保护局、海口市供电局等部门前往该公司洗涤服务项目现场,依法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强制关停该公司洗涤服务项目。强制关停后,该公司无视法律权威,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未经法院许可擅自恢复生产,继续排放污水和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恶劣。

  2016年3月14日,市环保局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琼山法院立案后,该院执行局于3月16日前往该公司洗涤服务项目现场,强制关停该洗涤服务项目,同时依法决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岳某拘留15日,有力打击了此类严重藐视司法权威,严重污染环境的恶劣行为。

  据悉,该院近期开展环保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对于擅自恢复生产的污染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关停,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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