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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老年人保健品市场

移动版    时间:2016-03-29 03:00

  我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从年龄构成看,60岁及以上人口近2亿人,人口老龄化年均增长率高达3.2%,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譬如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社会服务问题等等。部分不法分子看准了“商机”,于是社会便出现了诸多的老年俱乐部,他们以此为幌子向老年人兜售各类保健品,让诸多老年人上当受骗。

  纵观向老年朋友推荐的保健品中,很多属于三无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另外,这些保健品产品说明书上功效一栏可以有十项之多,从平常的能改善睡眠到治疗中老年高发病症如高血压、高血脂,最后还能治疗癌症,不一而足,骗子们抓住对消费者价格逆反心理的运用,这些保健品定价一定要高,一旦定价偏低,产品与之前吹得神乎其神的功效在消费者心中自然掉价。随着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中老年人保健意识愈发强烈,对什么都治的灵丹妙药的追求由来已久,于是乎出现了对这些所谓的“灵丹妙药”疯狂抢购。 多年前,国家的相关部门曾对此类现象严打。到现在,大多数行业从业者采取了更隐蔽的操作方式,游走在灰色地带。他们的营销目标,首推中老年人。

  不法分子锁定区域内的老干局、老年活动中心、干休所等老人密集的地方,采用各种方式让老年人上当受骗。在笔者身边,就有为数众多的家庭受害,让众多家庭在财力上遭受损失,贻误病情,进而影响家庭关系。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这种违规违法行为应予严厉打击,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完善药品、食品监管体系,同时我们应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增加对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让违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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