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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发放400元助学券 家长需向学校提出申请

移动版    时间:2016-03-29 03:56

  南海网海口8月17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谈彦麟)南海网16日报道了《海口将发放400元助学券,大多家长表示不知情》的新闻后,17日,南海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

  1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海口市教育局龙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其工作人员王先生介绍,幼儿家长要在孩子入学的时候,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助学券申请,经过一系列的审核,才能得到400元助学券。

  什么是助学券

  据悉,助学券是教育券的一种形式或叫法。教育券制度起源于美国,成熟于美国。即政府把原来直接投入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按照生均单位成本折算以后,以面额固定的有价证券(即教育券)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家庭。学生凭教育券自由选择政府所认可的学校(如年检优秀和合格的幼儿园)就读。教育券可以冲抵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凭收到的教育券到政府部门兑换教育经费,用于支付办学经费。

  助学券发放对象

  是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最多只能申请享受3年的助学券补助。

  助学券申请流程

  今年9月份开学时,家长需在向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提出助学券申请,经市、区两级核定后,下拨助学券经费,再由区教育局直接划拨到各幼儿园,幼儿园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的拨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将拨款据实发放给幼儿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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