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20日起正式受理群众申办门牌工作
移动版 时间:2016-03-31 03:46
本报海口4月20日讯(记者李关平)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我省各地民政部门正逐步将门(楼)牌管理工作移交公安部门。海口市公安部门今日起正式受理群众申办(变更)门(楼)牌工作。
据了解,海口市公安局及各公安分局,已专门成立了门(楼)牌编制管理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各派出所完成全市门(楼)牌及单元、户(室)牌清理、登记、制作、安装工作。各派出所将设立门(楼)牌申办受理点,受理本辖区群众申办(变更)门(楼)牌工作。
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网格员初查-居(村)委会审核-派出所审核-分局门(楼)牌管理办公室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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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邮寄、消防、救护、寻址等方面,都突显门(楼)牌在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4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从去年开始,各市县门(楼)牌管理工作已经逐渐从民政部门移交给公安部门。海口市公安局从4月20日起开始,正式受理群众申办(变更)门(楼)牌工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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