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长假加班三倍工资为何听起来很美?
今年中秋国庆连拼出8天假,您加班了吗?对于许多节假日仍奋斗在工作岗位上的坚守者,国家明确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不过,记者采访了长假加班的部分员工了解到,原本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三倍或者两倍工资听起来很美,实际上很多劳动者加班都难领全额加班费。(10月9日《南国都市报》)
长假期间,大部分人得到了法定的休假权利,但也有人因工作需要仍坚守岗位,无法与家人朋友相聚享受欢愉,更要承受繁重的工作压力,无论从法理还是从道理上说,都应该以高出工资数倍的报酬予以回报。正因为此,我们以法的形式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以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事实却是,很多劳动者连全额加班费都难以领到,更罔谈三倍工资,简直如画饼充饥。长假加班三倍工资为何会听起来很美,却不能最终落实到位?从根本上说,显然是劳动者与资方话语权的严重失衡所致。尽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有三倍工资的权利,但如果资方不愿意支付或采取其他方式变相抵制,劳动者就毫无办法维护自身权利。
首先,对劳动者而言,获得一份工作,如果待遇还不错,就已经很难得了,如果因为加班费与资方撕破脸进行抗争,很有可能遭致解雇等命运,比如,有员工就称“公司实在不发也没有办法,毕竟还要在公司呆下去,不会因为两三百块钱跟公司的关系搞僵。”这不啻是一种现实的无奈,更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无奈割让。
其次,由于对资方缺乏有效制衡,使得资方有足够底气凌驾于劳动者合法权利之上。比如,企业工会孱弱,要么没有工会组织,要么机构不健全,要么缺乏主动维权的动力,无法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再如,劳动监察部门习惯于等待投诉,缺乏主动为劳动者维权的作为,至今为止,海南省、海口市劳动监察部门未接到投诉,但侵权问题却并不是不存在。
无疑,要想让长假加班三倍工资这只靴子落地,成为实实在在的劳动者权利,最为迫切的是平衡劳动者与资方之间的话语权,通过强化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和作用,劳动监察部门改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接受投诉为主动下访,积极为劳动者解决维权问题,此外,还需要加大对资方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惟其如此,才能让三倍工资不再只是听起来很美。(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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