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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 嘉积变电站(公告)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移动版    时间:2016-04-24 20:42

    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批复琼海市嘉积城区110千伏变电站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函》(琼土环资函[2013]807号),现就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琼海市嘉积城区110千伏变电站。

二、征收土地位置:琼海市嘉积城区北外环路西侧。(具体四至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涉及嘉积镇大坡村委及南二、南三村民小组集体用地1.2384公顷(18.576亩)。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请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嘉积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六、有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能如期办理征地补偿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工作组调查结果为准。

七、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属物,一律不予办理登记补偿。

特此公告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5日

联系电话:0898-62920055(嘉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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