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各单位廉洁过国庆 严禁公款安排非公务活动
移动版 时间:2016-04-25 08:54
海口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廉洁过国庆
本报海口9月25日讯(记者 李佳飞 通讯员 张文锋 王莉)国庆将至,日前,海口市纪委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海口各单位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为由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打高尔夫球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停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者接受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国庆期间,海口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明察暗访,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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