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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依法审结150件劳动争议系列案 下岗困难职工获补偿

移动版    时间:2016-04-26 20:03

央广网海口4月25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 康文举 罗凤灵)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结王某等150名下岗职工与临高某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业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依法判决糖业公司支付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4月20日下午烈日炎炎,下岗职工代表王某专程赶赴儋州市,向海南二中院赠送了书有“心系百姓、公正司法”八个大字的锦旗致谢。

临高某农场于2006年将其下属糖厂资产转让给糖业公司,400多名职工由糖业公司负责安置。资产转让后,职工被安排到糖业公司上班。2014年,糖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其中100多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了2006年至2014年的经济补偿金,但拒绝支付2006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涉案职工工资收入较低,生活水平不高,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收入来源后,家庭经济状况更是雪上加霜。本案经济补偿金直接关系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且人数众多,双方矛盾较大,案件处理结果直接影响社会民生。2015年, 114名职工将糖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2006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遂上诉至海南二中院。

为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海南二中院创新庭审模式,组成7人大合议庭审理此案,多次召开庭务会研究分析案情,法官深入糖业公司及临高某农场实地了解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经审理查明,涉案职工并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糖业公司上班,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海南二中院依照劳动法规定,判决糖业公司支付劳动者2006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目前,114名职工已分别获得2万至8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该案判决后,糖业公司另外解除劳动关系的36名职工于2016年起诉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对职工的请求予以支持。糖业公司上诉后,海南二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150件劳动争议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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