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海口海事法院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6-04-28 03:25

  (2015)琼海法执字第526-1号

  本院2015年10月26受理申请执行人黄钢梅与被执行人卢传安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卢传安未履行义务,本院决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卢传安所属的“琼琼海09445”号渔船。本院现已成立“琼琼海09445”号渔船拍卖委员会,定于2016年5月10日在海口海事法院对该船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参考价:人民币9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1、拍卖标的:“琼琼海09445”号渔船,船籍港:琼海,船舶类型:捕捞渔船,作业方式:刺网,船长:33米,总吨位:200吨,主机总功率(不超过):335.6千瓦,船体材质:木质。

  2、拍卖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3:00。

  3、拍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海口海事法院第一审判庭。

  4、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9日。看船地点:海南省琼海市潭门港。

  5、凡愿参加竞买者,可于2016年5月9日17:00前,向拍卖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该委员会所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74号海口海事法院,联系电话:0898-66160121)

  6、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5月9日17:00前到账为准。

  7、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口海事法院,开户行:农行海口龙昆南支行,帐户:21104001040007570。

  8、本次拍卖采取净价拍卖的方式,所有交易、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瑕疵说明:该船《渔业船舶船名核准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有效期为2015年7月24日;该船相关证书均未办理。

  特此公告

  海口海事法院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289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