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潭门村民被征地近3年 仍未拿到相应补偿款
征地补偿金,人们称其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奶酪”。7月23日,据琼海市潭门镇凤头村委会下排村6名养殖户反映,“他们自挖荒滩养殖鱼虾塘在2009年被征用了,用于建设潭门中心渔港。而补偿款早已拨到了村委会,甚至邻村的几户养殖户都已经拿到了,可是我们的历时近3年都拿不到手,还讨不到一个信服的说法。”
事情缘起建设中心渔港征用鱼塘
据村民黄田春的介绍,1986年,村民们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效益,充分利用荒滩的土地资源,发展海水养殖业,在政府给予贷款的帮助下,村民和村委会承包了荒滩地,自挖建造了海水养殖鱼虾塘。
2008年,由于鱼虾塘堤坝较低和没有平整的塘面,赌博,基础设施也没有达到规范的标准。为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期间,6名养殖户投入大量资金对原来的鱼虾塘进行了改造。
2009年,为了潭门中心渔港的建设,镇政府办理了征地手续。同年,琼海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按海府函280号文件规定,土地现金补偿33000元/亩,安置补偿地(安置地折价补偿)23280元/亩补偿给养殖户。“我有9.82亩的鱼虾塘被征用,可如今只拿到了26万元,大概还有40万元没拿到。”黄田春气愤地告诉记者。
相互推诿要了近三年没拿到一分钱
2010年,养殖户听说补偿款拨到了村委会,大家便去找村委会主任李遴秀。“村委会表示钱已划拨到了村小组,如果不理解让我们找国土局。”黄田春说,于是,他们又来到琼海市国土局反映情况,有关领导听后又让他们到潭门镇政府。无奈之下,养殖户又找到了镇政府。
黄田春说,镇政府当时答复他们称:“你们各养殖户虾塘土地征用款已经发给村委会转交给了村小组,如果要领取土地征用安置费就要回到本村小组开全民会议,经三分之二的群众同意才能领取。”他们听到镇政府的回答后,养殖户要求本村小组组长召开全民会议,然而,这次会议却演变成了“吵架”会议,不欢而散。
“你们的虾塘土地是和村委会承包的,要领安置费就找村委会领取,这笔款是政府给村里的,和你们各养殖户没有关系。”黄田春说,村小组长给养殖户做出这样的解释。
养殖户认为,“对于这类问题,国家的政府非常明确,应该妥善补偿安置失地农民,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存问题,而他们一直拖而不办,互相推诿。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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