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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天开出近万份增值税发票

移动版    时间:2016-05-04 03:08

  海南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

  两天开出近万份增值税发票

海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2天开出近万份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展示增值税发票。

  南国都市报5月2日讯(记者张期望 文/图)5月1日零时3分,儋州市国税局开出海南省首张建筑业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海南正式启动。5月1日至2日下午5时,全省共开出营改增的增值税发票9869份,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覆盖了5月1日起试点扩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

  在海口黄金海景大酒店前台,记者观摩纳税人自开票业务,酒店前台人员登录新版增值税发票系统,网络赌博,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发票种类、核对发票号码、确认进入填开界面,填写发票内容,放入发票再点击打印按钮,几分钟就顺利开出了自己的发票。

  对于如何应对营改增全面扩围为酒店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酒店总经理王强说:“我们已做好充分准备,在规范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核算上及时调整,迅速适应新税制转换,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据海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主要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我省国税部门共接受地税部门移交户205,899户,剔除非正常户后,正常户为113,373户。累计完成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25,846户(含共管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19,033户,一般纳税人6,813户。试点纳税人的发票票种票量核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进度为100%,普通发票领用进度为100%。各市县局累计开展试点纳税人培训113,373户,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操作培训25,846户。

  关于营改增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随着上述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目前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增值税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同时,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过渡政策等安排,确保纳入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推动创新创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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