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允许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方案的批复
关于允许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方案的批复
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报来《关于批准实施我市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方案的请示》(海房〔2012〕19号)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允许琼海市市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方案(附后)。
二、请你局当真抓紧组织实施本方案,确保我市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抄送: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城投公司。
(共印10份)
琼海市市嘉积城区教育卫生系统直属单位
财政供养职员住宅小区住房分配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我市中初级财政供养市属教育卫生系统职员的住房难题题目,做好住房分配工作,根据国家、省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划定和琼海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市财政供养教育卫生系统职员住宅小区分配销售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天职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实行“抽签排序,依次选房”的分配原则;
3.按照购房者的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高低选择购房面积大小的分配原则。
二、房源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嘉积镇山叶居委会原东环铁路嘉积制梁场。
2、建设规模及户型面积:
共建8幢896套,层高均为16层,带电梯房。分四种户型,其中:A-1型、A-2型房屋建造面积约118.5㎡(以实测面积为准),共320套;A-3型、A-4型房屋建造面积约98.5㎡(以实测面积为准),共576套。
三,参加分配的职员
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市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嘉积城区财政供养职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结果的复函》(海房[2011]56号)和《关于市卫生系统直属单位嘉积城区财政供养职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结果的复函》(海房[2011]55号)中核定符合前提的教育、卫生系统嘉积城区直属单位的职员,共870人,其中:教育系统616人,卫生系统2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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