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移民村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8]129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移民村移交
地方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会山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移民村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移民村
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实施方案
为理顺牛路岭水库库区加略移民村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库区移民村经济社会深入发展,提高库区移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移民村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120号)精神,结合移民村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属地管理,理顺加略移民村行政管理体制,澳门赌场,使加略移民村农民享受党和国家对农村和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现状整体移交的原则。
(二)坚持确保享受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
(三)坚持遵循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政策的原则。
(四)坚持农村长远发展、农民长远利益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
(五)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
三、移交事项
以2007年12月31日为移交基准日,将牛路岭水电站代管的加略移民村按现状成建制整体移交给会山镇政府管理。
(一) 人员移交
加略村的人口移交会山镇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基层自治组织,将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移交会山镇党委统一管理。
(二) 资产移交
将加略村原由牛路岭水电站投资建设的学校、村办公室、橡胶加工厂等非经营性资产无偿移交给会山镇政府,由会山镇政府按照现行政策确定其归属和管理办法。橡胶、槟榔等经济作物属经营性资产,暂维持目前村民家庭承包现状,管理权限归会山镇政府。
(三) 社会事务移交
将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务移交会山镇政府管理。
(四) 土地行政管理权移交
将加略村区域疆廓范围内的土地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移交会山镇政府管理。
四、移交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动员宣传,召开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移交动员会议,成立移交工作机构(10月31日前完成)
1、向加略村通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移交实施方案》(琼府办[2008] 120号),统一认识、思想。
2、按现行的村建制就现有的村委会干部、村民推选出代表参加移交工作。成立由市政府、省水电集团及牛路岭电站、加略村村民代表组成的加略村移交工作队,队长由王晖雅副市长担任,副队长由牛路岭水电站和会山镇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领导担任、工作队办公室设在会山镇政府,由会山镇政府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拨付移交工作经费,开展移交工作。
(二)确认阶段——调查核实,确认移交内容名称、范围、数量(11月1日—11月15日)
1、核实确认移交人员:按现状人口移交。核实截止移交日加略村的人数,其中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教师人数等,并造册登记。
2、核实确认移交资产:清点村学校等固定资产及橡胶等经营性生产资产清单,造册登记。
3、核实牛路岭水电站移交的加略村具体社会事务管理资料。
4、调查核实加略村目前土地利用现状,确认该村土地管理事务移交内容。
(三)制定移交协议、筹备移交工作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会山镇府与牛路岭水电站共同制定移交协议,报省政府备案或批复后,准备移交。
(四)签署移交协议,办理交接手续(11月30日前)
1、移交协议报备或报批后举行移交仪式,签署移交协议,办理交接手续。
2、拨付扶持资金。
(五)完善后续工作。(12月30日前)
1、确定行政区划。加略村移交地方后,按照就迁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加略村划归会山镇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会山镇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加略村委会的组织建制,帮助实行村民自治。
2、划定土地疆界,进行土地确权,完善家庭承包。加略村移交后,由市政府及时划定该村的土地疆界,完善农村经济组织,进行土地确权。村经济组织(村经济合作社)依照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家庭承包制。
五、配套政策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略村移交会山镇政府管理后,符合条件者继续享受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优惠政策。
(二)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与省有关部门协调,加快落实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资金的到位工作,在现有专项规划项目安排上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解决加略村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三)为保障加略村移交会山镇政府管理后的正常经济发展需要,逐步实现由政府、企业、社会多方扶持最终过渡到政府实行规范行政管理,本次移交设定5年扶持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省里在地方政府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资金预算上予以适当倾斜;适当增加该村社会公共事务、基础设施的投入。
(四)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牛路岭水电站继续按移交前现行标准(每年20万元)给予加略村经济扶持,5年扶持资金共100万元。并另追加50万元,作为牛路岭水电站对移交后加略村委会的基础设施建设或生产发展项目的帮扶资金。全部扶持资金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于签订移交协议的当年支付50%,第二次于签订移交协议后次年付清。上述经费作为移交后加略村的后续发展专项资金,加略村按照村务公开原则,制定项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使用。
(五)会山镇为少数民族聚居镇。加略村划归会山镇管理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将该村一并列入当地少数民族贫困区予以扶持,并享受会山镇其他少数民族村同等优惠政策。
(六)以上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加略村移交过渡扶持资金要列出计划、确保到位,划入专户、专款专用。移交后加略村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确保移交后得到长远发展。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中央关于分离企业社会职能的国企改革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法高度认识本次移交工作的长远意义,本着尊重历史但不纠缠历史、求同存异、顾全大局的原则,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题词: 综合 移民村 移交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9日印发
- 琼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模板(2018-12-03)
- 琼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018-11-22)
-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2018-11-19)
- 琼海市2018年考核招聘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紧缺专业人才考(2018-11-18)
-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