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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市民碰上“投资陷阱”陷入三角债 无家可归

移动版    时间:2016-05-20 20:13

 海口一女市民称只因当了投资介绍人,现在陷入三角债“坑”里

 “交友不慎,房被人占,全家流浪”

 

海口一女市民碰上“投资陷阱”陷入三角债 无家可归

 

 戴女士出示的社会不良人士在其家贴的公告

 商报讯(记者 李双 摄影 报道)日前,家住海口市国兴大道瓦灶村的市民戴女士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近日有一伙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在她家墙壁上贴满了要其还钱的标语,房屋也不时地被这伙人侵占,他们警告称不还钱就占房,同时擅自强收租客租金。戴女士与丈夫陈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但面对这伙凶神恶煞的年轻人,怕生命遭到威胁,只好离家躲避,整日寄宿酒店,过着流浪的生活。戴女士说,多次报警也没能解决问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求助于媒体。

 碰上“投资陷阱”她陷入三角债

 据戴女士介绍,几年前的一天,她的一位姐妹陈某华说有一笔闲钱想投资赚点钱,正好戴女士认识一个叫陈某丽的姐妹,此人在银行工作,父亲是高官,弟弟是银行法律顾问,便建议陈某华把钱借给陈某丽。戴女士强调,她只是介绍人而已。

 后来陈某华同意将二百多万元通过戴女士转给了陈某丽。谁知,陈某丽不知何故,并没有还钱给陈某华,而作为中间人的戴女士无疑就是陈某华的催债对象了。由此,三角债便时刻困扰着戴女士。

 戴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底,警察把戴女士等3人叫到了派出所。通过协调,赌博,陈某丽愿意偿还陈某华241万元,先期支付现金40万元,剩下的两年内再还50万元现金,余下的以陈某丽一套住房作抵押。戴女士本以为陈某丽与陈某华达成还款协议后,便可脱身了。不料,今年3月19日,陈某华借口喝茶,把戴女士约到某咖啡厅,几个陌生男子将戴女士控制,同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份还款计划,主要内容为每月还款十万元,一直到还清为止,同时声称房子已被陈某华没收,并强行让戴女士按下了指印。从那天开始,戴女士家的外墙上贴满了还钱的标语,并被人非法霸占。其间戴女士也数次打110报警,但这些人一看到警察来了就跑,警察走了,又重新霸占她的住房,并强行从租客那里收取房租。

 记者拨打陈某华的电话进行核实,陈某华说,她只认识戴女士,不认识什么叫陈某丽的,是她借钱给戴女士的,戴女士就应该偿还。记者追问:“戴女士门口的那些要求还钱的标语和不明身份的年轻人是你叫去的吗?”陈某华答:“不是,我不清楚,与我无关。”

 据戴女士说:“我认识陈某丽是在国兴大道旁某国有银行,当时她穿着制服,戴着工作牌。一来二往我们熟了,不久她提出有丰厚利润的项目可做,提出跟我借钱,在海口还有若干套住房,我便信了她,陆续借给了她数百万元。”

 为了弄清楚陈某丽的“庐山真面目”,记者致电位于国兴大道的海口某银行,但得到的答复是:此人已离职。

 法律界人士:戴女士对协议有知情权

 记者采访了海口一些法律界人士。法律界人士吕辰认为,若该协议得到了第三方利害人戴女士的同意,该协议自然有效,双方应该认真执行。若毁约,应及时通知第三人戴女士,并在征得戴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协议才能解除。若陈某华与陈某丽签订的还款协议仍在执行中,陈某华与戴女士签订的还款计划自然无效,因为债权债务已发生转移,若陈某华明知故犯,还迫戴女士签下巨额还款计划,陈某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触犯《刑法》。至于签订这份还款计划是否存在被“威胁、利诱”,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和戴女士拿出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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