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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市县小城镇建设资金重点投向民生工程

移动版    时间:2016-06-01 03:51

  海口网2月9日消息 (记者 李兴民)为全面了解2010年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省住建厅于今年1月4日至14日,从每个市县抽查一个乡镇,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2010年省本级小城镇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2010年度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项目的建设及使用情况有喜有忧。

  喜:解决了群众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介绍,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为专门用于各小城镇建设的补助资金,自2000年开始实行至今已有10年时间。截止2011年1月14日,2010年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项目大部分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

  检查发现,大多数小城镇都能把有限的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解决群众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万宁东澳镇通过公共汽车站建设,完善了城镇基础设施功能,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问题,方便了群众的出行;琼海中原镇通过路面平整、增设绿化带、排污等对中兴南路进行改造,有效解决了路面雨天积水问题,并改善了路面的通行状况;澄迈县金江镇将建设资金全部用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三条道路的建设和改造,群众多年的出行难问题得到根本改善。

  据了解,我省一些经济实力较强、发展速度较快的市县,能够根据旅游发展和改善小镇居民居住环境条件的需要,持续增大对小城镇建设投入。如三亚市天涯镇采取市政府投资、镇政府自筹和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补助等3种方式,共筹集5000万元,对镇区主要市政设施进行综合改造,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又为发展旅游特色小镇打下了基础;文昌市每年投入1200万元,每年重点打造3个小城镇,每个小城镇投入4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效。

  忧:部分乡镇存在专项建设资金挪用现象

  配套资金不到位现象较普遍。相当部分市县对小城镇建设配套资金没有落实,不按申报确定的项目规模建设,而只按补助资金的项目规模进行建设。在检查的项目中,海口市新坡镇、儋州市东成镇、东方市感城镇、临高县新盈镇、昌江县叉河镇、陵水县椰林镇等利用省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的项目,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均没到位。

  存在专项建设资金挪用现象。部分市县没有遵照资金申请时申报的项目建设,而是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如昌江县叉河镇,没有将专项资金用于申报项目,即镇区二纵路排水、路灯、绿化等配套建设,而是将资金用于镇政府大院绿化、硬化等景观工程建设。

  个别项目进展进度滞后。部分项目进度缓慢,甚至个别小城镇至今仍没有动工。如陵水英州,至检查之日仍未启动项目建设,资金仍在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本级小城镇建设资金有限,应用于各小城镇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检查发现,部分小城镇没有将建设资金用于排水、道路、绿化等事关小城镇发展所急需的项目,而是建设景观工程。如东方感城镇将原本用于镇区排水、路灯、绿化等建设计划的资金全部用于河边绿化,种了将近1000棵绿化树,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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