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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6-06-03 08:06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1)第10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的二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的地块共二宗位于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为分宗挂牌出让。具体宗地面积、用途和出让年期如下:

  2403地块面积13526.92平方米、2404地块面积13877.55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期均为40年。

  各地块主要规划条件和规划要求:2403地块用地性质为金融保险业用地,容积率≤5.38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配建机动车位≥729个;240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3.76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配建机动车位≥523个。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市规函[2011]674号文。

  挂牌起始价:2403地块为人民币8158.00元/平方米;2404地块为人民币5940.00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按起始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二○一一年八月二日上午九时整(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十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七、其它事项:

  1、挂牌土地均以宗地外六通,宗地内不平整的现状条件挂牌出让;

  2、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若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足以支付的,则自动转为合同定金,余款自动转为出让金;若原缴交的挂牌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则由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天内缴齐。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本次挂牌出让不收取换地权益书;

  3、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4、受让人要保证24号地块内16米市政道路和16米街坊廊道的畅通;

  5、2404地块配建一开闭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建一邮政所,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将2404地块配建车位中的60个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位;

  6、税金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咨询电话:

  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0898)6853170068530691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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