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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市政府

移动版    时间:2016-06-04 20:13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9]55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行政复议工作

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海南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琼府法[2009]19号)的要求,省法制办将于2009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为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目的

  督促全市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183号令),及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情况。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定期参加行政诉讼旁听活动和听取行政复议机构典型案例评析的情况。

  (二)各单位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是否拓宽受理渠道,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近三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采用现场调查、实地勘察、听证等方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情况;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的具体情况;经行政复议后的行政诉讼情况。

  (四)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和制度等能力建设的情况。复议机构是否单独设立;工作人员的配备是否能够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案件至少有3人承办;配备的人员是否符合行政复议工作岗位要求,制度是否健全。

  (五)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是否已经申请建立并启用用户管理系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按照要求和程序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案件相关信息填写是否及时、完整、准确。

  (六)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当前本部门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此次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为主,市法制办将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全市有行政复议职能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最后省法制办将进行专项现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此次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向前发展。

  (二)注重总结。各单位要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总结本单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做法,进一步总结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的经验。总结工作要着眼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要与开拓创新相结合。

  (三)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自查报告要在2009年5月27日前报送市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520房,联系电话:62920191),并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qhfzb@qionghai.gov.cn)。自 查报告要做到数字准确,讲述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制度和措施切实可行。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法制  复议  检查  通知

­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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