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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秋季海口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附表)

移动版    时间:2016-06-05 03:37

  《海口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表》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划片划到哪个学校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该到哪所学校上学?近日,有众多家长咨询海南省海口市各中小学划片招生事宜。本报现公布《海口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表》,供广大家长参考。-本报记者许欣

  海口市直属

   201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表

2012年秋季海口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附表)

  琼山区

  201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表

2012年秋季海口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附表)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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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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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英区

  2012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表

2012年秋季海口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附表)

  

  相关新闻:海口划片入学有微调

  学校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商报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海口市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750个班31176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收593个班24286人,民办学校拟招收157个班6890人。计划招收初一新生513个班25378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生383个班级19992人,民办学校招生130个班5386人。

  根据招生原则,今年海口市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义务教育阶段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考试成绩、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学校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小学初中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1日-5日

  海口市今年秋季小学初中申请登记时间为8月1日-5日,学校调查摸底时间为8月6日-10日,招生办审批时间为8月13日-20日,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为8月21日-24日。

  学校对申请登记的学生要认真进行调查,凡符合条件的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录取学生名单。范围内学生录取名单和符合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录取名单,要造册上报招生办备案。对于学位不能满足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学校,则由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协调解决;对于完成范围内招生任务仍有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可适当招收少量片区外的择校生或借读生,学校和海口市区招生部门要严格核实,认真审查,在不超出班额控制人数的前提下,由招生部门集体讨论审批。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名单造册报招生办备案,并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招生学校负责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海口城区学生报名以父母居住地为准

  海口城区学校范围内学生的确定:①以父母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原则上其居住时间要满一年(去年7月31日以前入住);②租房居住的应持有海口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惟一居住地(一生一户),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明年居住时间延长至两年)。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持以下材料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和子女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第二、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第三、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租赁合同;第四、《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农村乡镇学生需持通知书报名

  海口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科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海口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农村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需按规定确认身份

  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持以下材料到所属范围的学校申请登记:第一、父母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儿童出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第三、《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第四、劳动合同和本人工作单位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第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第六、本人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证明);第七、《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规定确认身份: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海口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第五、《接种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各小区划分列表

  商报讯(记者王蓓蓓)海口市今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昨日出炉。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海口市教育局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以父母居住地为准,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更不得将招生与赞助费挂钩。(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作者: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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