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15元卖220元 海南又一海鲜店宰客被查"+pindao+"
三亚“听潮人家”的“万元海鲜”刚以吊销执照告一段落,“琼海中原大众文昌鸡海鲜店”就步其后尘,涉嫌销售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且销售价比进货价超出10几倍,赶在风头上欺客宰客,海南琼海市工商局日前吊销该店营业执照。
1月25日上午,琼海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对琼海市中原镇九曲士第街李士才经营的“琼海中原大众文昌鸡海鲜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店门口海鲜展示柜和仓库内,有国家Ⅱ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其中活体15只,贝壳18只,已由海洋渔政部门查扣)。
通过调查进货渠道发现,当事人李士才从市场上采购国家Ⅱ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在店内销售,进货价格15元/斤。但在该店收银台客人“点菜单”的记录却显示,其将“鳞砗磲”标称为“库氏车渠”,销售价格为220元/斤,该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当日,琼海市工商局对“琼海中原大众文昌鸡海鲜店”涉嫌销售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和欺客宰客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另据工商执法人员查实,2006年10月30日,当事人李士才因价格违法行为被琼海市物价局处罚200元;2008年2月18日,当事人李士才因价格违法行为被处罚1000元;2008年6月25日,当事人李士才因商业贿赂行为被处罚30000元;2010年6月13日,当事人李士才因销售国家Ⅱ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鳞砗磲”被处罚15000元,上述违法行为属屡次违法情节。 1月27日,琼海市工商局对当事人李士才作出处罚,吊销琼海中原大众文昌鸡海鲜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琼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春节期间,该局将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情况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甚至移送司法机关。特别是对旅游市场欺客宰客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为广大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记者 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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