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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雷政富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减刑10个月 雷政富事件经过

移动版    时间:2016-06-08 03:43

  (文章原标题: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十八大后首个落马厅官雷政富减刑十个月(图))

厅官雷政富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

2013年9月17日上午11时许,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厅官雷政富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减刑10个月,雷政富事件经过。中金网,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雷政富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获悉,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因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3年9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2016年5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重庆市九龙监狱于2015年11月11日提出(2015)渝九狱减字第273号减刑建议书,报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重庆市九龙监狱工作人员及雷政富到庭参加诉讼。

  执行机关建议称,罪犯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遵规守纪,劳动改造较好,认真学习,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减刑建议无异议,减刑幅度由人民法院裁量。

  经审理查明,罪犯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上述事实有奖励审批表、主管民警证实材料、评审鉴定表等证据在案佐证。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完成生产任务好,并获得记功等行政奖励,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对罪犯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裁定书的落款时间是2015年11月30日。

  回溯雷政富案,还得追溯到2012年在网络爆红的一段雷政富与赵红霞的性爱视频,视频仅有12秒,当时被网友称为官员性丑闻之最。

  2012年11月20日,一家网站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链接,称“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之后迅速成为微博热点话题。

  同年11月21日,重庆市纪委表态:对网传官员不雅图像帖文正在核实。11月22日,重庆官方回应:初步确定不雅视频非PS。

  11月23日,重庆市纪委通报,不雅视频中的男性确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并对雷政富作出免职处理并对其立案调查。从不雅视频在互联网曝光到其被免职调查,前后仅63个小时,彼时被网民称之为“秒杀”。

  与此同时,雷政富也创下了正厅级官员的落马纪录。

  据新华社报道,两个月后,2013年1月24日,重庆市有关部门披露了对雷政富违纪违法问题调查中发现的敲诈勒索犯罪情况。报道援引公安机关消息指出,2008年至2009年期间,肖烨等人采取色情勾引、秘拍不雅视频等手段,敲诈数名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肖烨等犯罪嫌疑人。

  当日还发布了中共重庆市委和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免去10名官员、国企高管职务的消息。

  2013年5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发言人介绍说,随着调查取证的不断深入推进,重庆市相关部门又发现一些不雅视频线索。查明涉案党员干部为21名,其中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

  同年5月13日,重庆市检察机关透露,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已于5月10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一中院提起公诉。新闻稿还披露了检方立案侦查、雷政富被刑事拘留、依法逮捕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交由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的时间。

  2013年5月22日,重庆市检察机关称肖烨、许社卿、严鹏、王建军、赵红霞、谭琳玲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于5月2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7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敲诈勒索案开庭时间,并称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

  雷政富个人简介:

  雷政富,男,汉族,1958年7月生,重庆市长寿区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

  2012年11月,因网上曝出不雅视频,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6月28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

  1976.09——1979.09,四川省长寿县称沱中心校初中民办教师;

  1979.09——1981.08,四川省长寿师范学校学习;

  1981.08——1985.12,四川省长寿县文教局干部;

  1985.12——1989.12,四川省长寿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1986.04自考四川大学党政管理专业毕业);

  1989.12——1993.02,中共四川省长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3.02——1995.03,四川省长寿县政府副县长;

  1995.03——1997.05,四川省江津市政府副市长(其间:1994.04—1997.01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5——1999.06,重庆市江津市政府副市长;

  1999.06——2000.01,中共重庆市垫江县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0.01——2002.12,中共重庆市垫江县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02.12——2006.12,中共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

  2006.12——2007.03,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

  2007.03——2010.06,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0.06——2012.11,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

  2012.11.23——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

  事件经过

  人民监督网主办人朱瑞峰在十八大前夕收到一位自称“重庆公安局内部公安干警”的电话和电子邮件。这名线人于11月4日将大量重庆高官淫乱视频交给了他。第二天,朱电话采访雷政富本人。“雷在长寿县时当过宣传部长,懂得些采访流程,他告诉我,要采访就得先把书面材料寄给他。”随后,朱邮寄给雷政富一份采访公函。11月7日,雷政富给朱打来了电话,说自己已经收到材料。“他说特别感谢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他,但东西全是假的。最后略带些警告意味地说,"你的责任我就不再追究了。”

  朱瑞峰随后给雷提出了几个问题,雷并不想回答。当从朱的嘴中说出女当事人的两个真假名字时,雷突然挂断了电话。“大约一小时后,我接到了一个叫侯军的公关人电话,是在北京开大型KTV的老板,口音听上去像个老北京,但又自称是雷政富的表弟。”

  朱瑞峰告诉记者,这个公关人确实很有些能量。“但我们从没见过面,我只是在电话里和他打打马虎眼”以静待变。

  据朱透露,此时身处另一方的雷政富,在表面上仍在积极进行着“安抚”工作,让中间人不时打来电话,暗中却在寻求着另一种解决之道。“当晚雷政富就成立了专案组,对公安内部进行了排查,调查曾经知道此事的人,谁的手中还有视频。但是因为线人的反侦查能力极强,没有被雷政富挖出。”

  按朱瑞峰的说法,这位曾调查过雷政富性爱视频的前专案组成员,最终选择了公布视频。但对于他此前爆料的动因,至今仍是个谜团。

  11月20日上午,重庆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重庆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这天朱联系了一些自己认识的媒体记者,向他们提供爆料。

  11月20日16时41分,朱将雷政富性爱视频的截图放到了人民监督网上,标题是“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接受性贿赂与少女淫乱”,“但似乎并没什么人注意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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