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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留住生意伙伴欺骗他人吸毒被逮捕_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移动版    时间:2016-06-10 08:46

  (原标题:男子为留住生意伙伴香烟里掺冰毒 被批准逮捕)

  男子为留住生意伙伴欺骗他人吸毒逮捕_吸毒属于什么性质违法行为

  中金网 6月9日 在中国,过去传统使用的毒品主要是鸦片(大烟),因最初吸食大烟的方式是从口鼻吸入,所以人们将这种吸毒方式称为“吸”。在民间,“吸毒”与“吸大烟”是同义词。现在,“吸毒”一词的内涵已扩大:一是毒品的范围扩大了,即凡不是以医疗为目的的滥用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都属于吸毒的范围;二是吸毒的方式增多了,由过去单一的烟吸发展为口服、鼻吸、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等。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可在马某眼里,什么都没有金钱重要。为了留住即将出国的生意伙伴,马某竟想出骗合作伙伴吸毒的主意。日前,马某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男子为留住生意伙伴欺骗他人吸毒被逮捕_吸毒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013年,37岁的马某与25岁的小静(化名)相识。2015年,两人决定投资啤酒厂赚钱。在马某投资近百万元后,两人却对项目走向产生分歧。不久后,小静告诉马某,自己即将出国,建议将啤酒厂项目搁置。此时,马某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如果小静出国,啤酒厂项目将难以推进,自己的投资岂不是打了水漂?绝不能让小静出国!可是究竟怎样才能阻止小静出国呢?

  马某有吸毒史,为了留住小静他心生一计。因为与小静相识已久,马某知道小静只抽某品牌的香烟。于是,马某事先准备好该品牌香烟,并在烟丝中混入冰毒。

  2016年5月的一天,马某约小静在石景山区某宾馆见面,试图解决投资争议。期间,马某趁小静去上厕所,将小静的香烟调换成自己事前准备的含有冰毒的香烟,使得小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了毒品。就是此时,民警至宾馆例行检查,发现同一房间内的小静毒品尿液检查呈阳性,小静不得不放弃第二天的出国计划。马某的计划虽然得逞,但终究良心不安,随后向公安机关坦白了欺骗小静吸毒的行为。

  日前,石景山检察院以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对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危害一、吸毒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心理会对毒品产生强烈的依赖,毒瘾发作时会出现一系列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的反应,失去理智和自控力,甚至自伤、自残和自杀。

  危害二、吸毒扭曲人格,自毁前程吸毒者发作时,大都会不顾廉耻,丧失自尊,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他们普遍丧失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人格扭曲,难以自拔。即使是很有才华的人,一旦吸毒,就等于掉进了死神和魔鬼的陷阱,都不可避免走向堕落的深渊,从而毁掉自己的生活和前途。

  危害三、吸毒严重摧残人的身体。吸毒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和新陈代谢并导致多种疾病,如果吸毒者吸毒过量还会造成突然死亡。

  滥用鸦片类毒品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等产生危害。例如,滥用海洛因会造成中枢神经麻痹,使脑、心脏、肝脐、肾脏发生病变,身体抵抗能力下降,感染各种疾病,甚至导致死亡。

  危害四、吸毒容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吸毒会导致人体的免疫功能下降,使人容易患上肝炎、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毒品的危险行为,极易导致艾滋病的交叉感染。截止到2002年底,累计监测发现的3万余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70%以上是静脉吸毒者。可见,艾滋病的魔影时刻伴随着吸毒者。(6月9日中金网)

  吸毒属于什么性质违法行为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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