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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移动版    时间:2016-06-30 20:12

各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初步审定,根据《琼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过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市政府办联系。我们将认真收集整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3日至2009年12月28日。
      通讯地址:琼海市兴海北路1号市政府大楼
      邮编:571400
      电子邮箱:qhfzb@qionghai.gov.cn
                                                                                                            琼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全市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好《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市“十二五”规划),对放大博鳌亚洲论坛外溢效应,发挥琼海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加快琼海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滨河滨海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具有琼海特色的经济结构,推进琼海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9〕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突出琼海的“特”字和琼海的优势,按照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加快琼海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滨河滨海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具有琼海特色的经济结构,推进琼海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明确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一是突出把准当前形势变化。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中长期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准确判断省内其他市县区域经济发展对我市的影响,科学把握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机遇挑战。
二是突出找准自身优势定位。准确把握琼海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围绕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滨河滨海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城市的发展要求,挖掘优势潜力,构建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拉动为主,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和海洋产业长足发展,形成比重比较合理的经济结构。
三是突出统筹兼顾和重点发展。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确定特色产业、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四是突出宏观规划和微观可操作性。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是突出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三、编制内容
(一)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二)市“十二五”期间有关行业专项发展规划,由市有关单位部门负责(见附表)。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市“十一五”规划期间行业发展现状和执行情况。
2、市“十二五”规划期间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
3、市“十二五”规划期间行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方法、措施。
(三)市“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储备。分析市“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与不足,根据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在产业培育、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梳理形成一批重大前期建设项目,建立市“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库。重大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项目和需要政府引导促进的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的储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选准选好重大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各有关单位报送的基础上,建立市“十二五”重大项目库,为实施市“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四、编制程序
(一)总结市“十一五”规划期间的执行情况;
(二)深入细致做好当前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三)起草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框架;
(四)征求意见修正完善;
(五)形成市“十二五”规划草案;
(六)专家学者评审定稿;
(七)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八)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九)发布。
五、工作机构
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  长:赵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颜海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商务局、教育局、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公安局、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卫生局、外事侨务办、统计局、水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发展委员会、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地震局、邮政局、电信局、中国人民银行琼海市支行和琼海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有关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颜海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办李昌奋、人大办黄修卿、政协办詹道鑫、统计局符干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正伟、庄辉烈、董德秀、陈运洪、符传雄、叶厉豪、周绪德等同志组成。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
六、工作安排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0年1月至4月。
1、组织开展各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统计局测算市“十一五”规划期间的执行情况,提出市“十一五”规划的调整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批准;
3、形成市“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市委、市政府;
4、完成研究重大项目储备工作,将重大建设项目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第二阶段:2010年5月至8月。
1、为市委起草市“十二五”规划建议。
2、深入细致做好当前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3、起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
4、形成行业专项规划草案;
5、征求市人大、政协、各镇、各行业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
(三)第三阶段:2010年9月至12月。
1、起草形成市“十二五”规划草案;
2、征求市人大、政协、各镇、各行业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
3、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4、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5、发布并印刷装订。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十二五”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市“十二五”规划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的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编制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理念
编制规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理念。各有关单位在编制规划时,必须把握好“五个统筹”原则:一是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统筹考虑城乡协调发展;三是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四是统筹考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五是统筹考虑自身发展和对外开放。
(三)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市“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我市今后五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编制市“十二五”规划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国情、省情和市情,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科学测算经济指标,科学确定发展目标,突出空间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因此,各有关单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编制好各项规划。
2、抓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使市“十二五”规划更好地发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作用,在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到早准备、早研究、早安排、早开展;进一步理清思路,形成共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保障规划的科学性;衔接协调好各级各类规划,形成功能清晰、相互配合的功能体系。
(四)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和视野,既要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和完善规划的内容,又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作法经验,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的编制任务。
(五)加强督导督办,狠抓落实
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既要负责抓好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还要对全市各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督导督办,并定期向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我市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
八、工作保障
(一)落实工作人员
编制市“十二五”规划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负责有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各单位务必落实领导机构,并于1月底前将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报市规划编制办公室备案,以便加强工作联系和工作指导;各单位务必落实工作人员,各项规划编制机构从其他单位借调、抽调或聘用的人员要保证按时到位,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二)保证工作时间
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工序、各环节、各时间节点都要相互衔接、环环相扣。因此,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参与编制规划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以便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入计划核拨。
各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原则上从各单位预算经费内解决,确需聘请专家学者编制规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财政部门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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