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海一家庭作坊主涉嫌销售有毒有害粽子被诉
端午佳节将至,然而,某些黑作坊受利益驱使,生产添加了硼砂的“毒粽子”。2015年6月11日,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嘉积镇益群村委会的陈某娟家庭作坊进行检查,现场查扣到成品粽子若干、疑似硼砂的白色粉末1袋和其他食品原料。
端午佳节将至,然而,某些黑作坊受利益驱使,生产添加了硼砂的“毒粽子”。6月8日下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粽子里添硼砂”案,琼海小商贩陈某娟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1957年12月出生的陈某娟,是海南省琼海市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5年10月22日被琼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1月19日经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日被琼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查明,陈某娟长期在位于琼海市嘉积镇益群村委会的家中制作粽子,并到琼海市嘉积镇西门市场销售。从2015年开始,还销售给琼海市嘉积镇爱华路某美食楼。
为增加粽子粘度并缩短煮粽子的时间,陈某娟从2014年6月份开始,在粽子中添加少量硼砂。2015年5月21日,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嘉积镇爱华路某美食楼抽检时发现其中含有不得添加的物质。经查,该粽子系陈某娟生产后送货给美食楼销售的。
2015年6月11日,琼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嘉积镇益群村委会的陈某娟家庭作坊进行检查,现场查扣到成品粽子若干、疑似硼砂的白色粉末1袋和其他食品原料。
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验,陈某娟制作的粽子中含有硼酸/硼砂247.02mg(以硼计);经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查扣的白色粉末含有硼砂。
庭审中,陈某娟表示认罪,“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行为违法,现在知道了,以后不会再犯了。”
有关人士提醒,硼砂虽然是一味中药,但其同时也是一种具有危险毒性的化工原料。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到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凡加入硼砂的粽子,用手摸均有滑爽感觉,并能闻到轻微的碱性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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