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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我市召开党风廉政建

移动版    时间:2016-07-14 08:35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我市召开党风廉政建

本刊讯  (记者 周祖君  通讯员 王华涛)3月14日,我市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工作,部署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市委书记祝春荣在讲话中就如何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认真学习,加深认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七大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在刚刚结束的五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把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断,同海南实际密切结合,分析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状况,指出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加深理解,强化认识,用实际行动加以落实,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着重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反腐倡廉建设其关键就是要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教育、制度、监督上下功夫,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促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上新的台阶。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谦建设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承担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职责。反腐倡廉建设地位更加突出,纪检监督机关责任更加重大。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泽总结了200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08年工作进行部署。
    2007年,我市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推动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在谈到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时,陈泽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也是海南办特区20周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要抓好七方面工作:(一)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二)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继续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四)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工作。(七)继续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会议对200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地税局、万泉镇等15个单位进行表彰。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宣朝主持。市人大主任谭进川,市政协主席符贻智,市委常委、嘉积镇委书记陈大钊,市纪委委员,各镇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特邀监察员、市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摄影:周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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