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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

移动版    时间:2016-07-16 20:12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8]81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价格监测(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市场物价的监管,有效化解价格矛盾,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科学、有效地组织价格监测(监督)工作,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经济调控和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琼海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邢远飞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锐、市物价局局长卢家雄担任,成员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各乡镇的分管副镇长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卢家雄同志兼任,负责价格监测(监督)网络体系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镇一站,一村(企业)一点”的原则,在全市12个镇203个村(居)委会及有关收费单位、有关企业挂牌设立价格监测(监督)站和价格监测(监督)点,各镇分管财贸口的副镇长为站长,镇干部为价格监督员。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收费单位、有关企业推荐聘定1名价格监督员。

  四、具体措施

  (一)在各价格监测(监督)站、点醒目位置设立标价牌,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教育、医疗、商业、服务行为等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二)在各价格监测(监督)站、点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设立价格举报箱,受理价格投诉,协调化解价格(收费)矛盾,对价格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到价格执法部门查处。

  (三)对国家、省、市下达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商品成本与市场供求的价格变动信息进行采集、汇总、报告、公布。 

  (四)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工作到位、信息报送及时,确保重大情况不漏报、不迟报、不蔓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建立工作的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负责,确保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二)各价格监测(监督)站、点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或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与专业物价工作队伍共同构建价格监测(监督)网络工作长效机制。
  (三)市价格监测中心和物价检查所负责做好对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价格监督网络的“宣传、监测、监督、协管”作用。

  六、工作经费

  (一)建网经费。包括价格监测(监督)网络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监督员证件、工作职责牌、价格(收费)公示牌制作费和举报登记表印制费等,由市政府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拨付解决。

  (二)日常工作经费。从2009年起,由市财政将全市价格监测(监督)网络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主题词:经济管理  价格监测(监督)网络Δ  方案  通知

­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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