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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法院审结两宗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移动版    时间:2016-07-19 03:12

新华网海口2月19日电(方茜 王春豹)海南琼海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生动物案件。

经查,2014年,被告人梁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特许捕猎证》的情况下,在琼海市龙江镇捕捉生鸟类。梁某将其猎捕到的只野生鸟类拿到石壁镇农贸市场售卖时,被民警查获。后经鉴定,被猎捕的两只鸟类分别为珠颈斑鸠和领角鸮,均为国家保护动物。

2015年,被告人王某的好友在琼海市阳江镇发现2条眼镜蛇,告知王某。王某将蛇捕获后,带到酒店打算加工食用,被琼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查扣。经鉴定,被查扣的眼镜蛇为舟山眼镜蛇,属严禁贸易的物种,总价值为人民币22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和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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