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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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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府办 [2008]8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已同意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若干意见

(市商务局  2008年8月4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进一步发挥商贸流通在扩大消费需求中的作用,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根据商务部《关于“促消费”的若干意见》(商运发〔2007〕12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8〕63号)、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商务运〔2008〕29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场运行监测,保障市场供求平衡

  现阶段,我市城乡居民消费呈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城乡、地区和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之间的消费也呈不同的变化。市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局、统计局、物价局、粮食局、供销联社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都要重视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并依据监测情况制定和实施应对措施,保障市场供求平衡。

  建立监测网点和监测制度。 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各自职责范围,确定必要的监测项目和内容,对本地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本地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并定期对市场运行趋势和价格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做出判断,通过多种形式向经营企业和个体户传递预报和预警信息,引导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科学决策,平衡购销。

  各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海南省商务厅配置设立的“产业安全监测点”的有利条件做好我市热带水果的监测工作。同时,还要建立本地重点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数据库,及时掌握本地重点商品的生产、供应、市场需求和库存等情况,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协调,确保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二、配套社区商业设施,拓宽商业服务领域

  市建设局和房产管理局要严格进行社区和居住小区规划报建审查和有关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督查,完善和配套社区和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基本标准是:服务人口超500人,至少建设一家便利店;服务人口超3000人,至少建设一家中小型超市;服务人口超5000人,应配套建设购物、餐饮、娱乐、图书报刊、邮电、医药、家电维修、洗染、理发、健身等商业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琼海工商部门要以便民、利民、为民和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大力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鼓励和支持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方便居民消费,扩大居民消费。

  三、建设农村流通网络,培育农村消费市场

  农村消费缓慢,是我市城乡居民消费发展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市商务、农业、供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千方百计培育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要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利用品牌、配送和管理优势,在农村积极发展日用、农资和家电产品连锁、加盟经营网点,不断扩大连锁、加盟经营网点覆盖率和商品配送率,通过规模经营和提高商品配送率的方式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降低价格,为农民提供价廉物美商品,吸引农民消费,扩大农民消费。

  要通过重点支持冷链和质量安全检测设施建设的方式,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着力解决鲜活农产品储存、加工、运输、质量安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产品高效率、低成本流通。

  加快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配套设施,配备人员,落实经费,抓好培训,充分利用“新农村商网”网络平台,经常性收集、归纳、发布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做好本地与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供求信息对接和购销对接,减少农村商品化生产和运销过程的盲目性,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

  四、积极开展特色促销,不断扩大特色消费

  特色促销和特色消费是活跃市场,拓宽消费的有效途径。市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和琼海工商、银行等部门都要重视引导支持商业流通企业积极开展特色促销活动,扩大特色消费。

  重视宣传推介名牌产品和品牌创建示范企业,努力营造“做品牌、树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激活品牌消费。

  帮助商业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和与之配套的“技术服务下乡”、“维修服务下乡”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家电消费普及率。

  利用休假制度调整的商机,突出“清明祭祖”、“端午纪念”、“中秋团圆”和“春节返乡”特色,做好节假日特色商品市场供应工作,促进节日消费。

  发挥优秀旅游城市优势,加大琼海“名片”宣传,加大旅游促销,不断扩大琼海旅游消费总体规模。

  积极引导和扶持商业流通企业加强银行卡消费环境建设,改善银行卡消费环境,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消费结算服务,不断扩大银行卡消费覆盖面和银行卡消费率。

  五、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大中型商业流通企业是一个地区商业流通业的核心,对推进本地区商业流通业规模化、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加大对大中型商业流通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和做大做强商业流通龙头企业。

  市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贸业的若干意见》(琼海党发〔2002〕33号)和2005年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对商贸企业实行优惠扶持的通知》(海府〔2005〕83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包括新建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新建项目经营初期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商业纳税财政扶持政策。特别要重视兑现对商业流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扶大扶优扶强商业流通龙头企业。

  对大型物流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和主要出口企业、主要农贸市场,市发改、商务、农业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用足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的政策扶持资金,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六、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市商务局、建设局、农业局、文体局、卫生局、物价局、粮食局、城监大队和琼海税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专卖等市场监督部门和商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加强管理的同时,互相配合,联动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切实贯彻落实《零售商品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促销,整治不实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加强监管,打击价格欺诈、短斤缺两、假冒伪劣和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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