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两人因替考 分别被判罚金2000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7-22 08:20
发布时间:2016-07-13 11:10:33 | 来源:海南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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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丁平)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我省首例代替考试罪案,判决两名被告人代替考试罪罪名成立,判处两名被告人罚金各人民币2000元。该案系我省首例替考入刑案。
今年3月上旬,被告人符某礼即将参加高考,符某代替符某礼考立定跳远,吴某某代替符某礼考100米短跑,但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替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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