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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区:两人因替考 分别被判罚金2000元

移动版    时间:2016-07-22 08:20

海口山区两人 分别被判罚金2000元

发布时间:2016-07-13 11:10:33  |   来源:海南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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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日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丁平)近日,海口市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我省首例代试罪案,判决两名被告人代替考试罪罪名成立,判处两名被告人罚金各人民币2000元。该案系我省首例替考入刑案。

  今年3月上旬,被告人符某礼即将参加高考,符某代替符某礼考立定跳远,吴某某代替符某礼考100米短跑,但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替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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