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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3所高校启动地方专项计划录取

移动版    时间:2016-07-22 20:18

 海南3所高校启动地方专项计划录取

 不再限农业户口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

■ 符合海南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本人具有海南省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本报讯(记者 陈人波 周才源)根据2016年重点高校在琼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安排,7月19日,海南省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启动录取工作。

记者了解到,地方专项计划是由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3所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海南省农村区域学生的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这3所高校今年计划招生数为300个,其中文史类96个,理工类204个。

地方专项计划设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省考试局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给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

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海南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是以考生的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为准。但目前海南省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因此,今年高考不再以“农业户口”性质认定农村学生。户籍在“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农场场部居委会或场部社区以外)”的学生,在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时均被确认为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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