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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联合行动方案》

移动版    时间:2016-07-29 03:22

为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市草拟了《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联合行动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何建议意见,请在2013年10月8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

电子邮箱:qhfzb@hainan.gov.cn 传真:62936691

附件: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联合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

拆除联合行动方案

琼海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已对琼海市玻璃厂的厂房、职工宿舍、办公楼等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为D级房屋,基础下沉,墙体倾倒变形,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构成危房。为做好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政府已于2013年9月30日印发了《关于拆除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于2013年10月16日开展联合拆除行动,消除琼海市玻璃厂的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联合拆除行动方案。

一、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琼海市玻璃厂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莫萃敏(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法制办主任),覃业武(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局长),姚明(嘉积镇政府镇长);成员单位:市法院、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琼海市公安消防支队、嘉积镇政府、琼海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嘉积镇登仙岭社区和琼海市玻璃厂。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总指挥:覃业武(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局长)。联合拆除活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二、 明确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部署、组织和协调联合拆除工作。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负责现场指挥联合拆除工作,准备好机械等拆除设备,整理收集拆除现场相关图片和资料。

市公安局:负责封闭拆除区域,设置联合拆除现场警界线,协助清理和迁移拆除区域内的所有居住人员,维持联合拆除现场交通和治安秩序,防止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发生。

琼海市供电局:负责停止向厂区供电(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停止向厂区供水(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拆除厂区内的乱搭乱建建筑物。

琼海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联合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琼海市玻璃厂:负责做好厂区内所有居住人员的安全迁离工作,拆除厂区危房。

嘉积镇政府和登仙岭社区:配合做好厂区场地清理、所有居住人员的安全迁离、拆除危房和乱搭乱建建筑物工作。

市法院:负责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三、 联合拆除时间安排和要求

2013年10月16日上午9时开展联合拆除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上的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联合拆除工作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人数、相关设备等),在联合拆除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联合拆除行动的当天上午8时40分钟,各有关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并确保工作人员和拆除设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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