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价检局在我市召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点部署会(部门工作)海南省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价价检[2012]541号)文件精神,海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于11月23日上午在我市召开201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点部署会。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检查组和被检查的6个各类学校近30人参加会议。省价检局邓大红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价检局符文科长布置了检查内容、检查安排和检查要求。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嘉积中学,嘉积中学海桂学校,市第一小学,市实验小学幼儿园等六个被检查单位发言表示,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学习教育收费政策,并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由昌江县物价局组成省物价局第九检查组组长符华弟代表检查组发言,将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履职尽职,廉洁自律,树好形象。
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有12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政府有关部门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评议推荐、征订过程中向出版发行部门、学校等违规收取费用的;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幼儿园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的;公办高中超“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并收费,在“三限”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的;中小学校以改制名义乱收费的;经清理为公办学校继续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的;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取学费的;未经有权机关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的;各市县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对教育收费有意见、建议和举报的,可以向检查组反映,也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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