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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财政补贴资金1.89亿元 改造46家农贸市场

移动版    时间:2016-08-02 08:49

  南国都市报12月8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符海艳)今天召开的海口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原则通过《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补贴企业参与的方式,突出政府政策引导作用,促进农贸市场业主主动投资参与建设改造,经测算需财政补贴资金1.89亿元。

  据了解,为实现“双创”目标,建设海口百姓幸福家园,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农贸市场购物消费环境,海口市商务局对全市列为“双创”考评的26个镇街及桂林洋开发区的46家农贸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按照“双创”标准要求,完成列入“双创”考评范围内现有的46家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旨在提高农贸市场硬件设施。

  根据配套的《海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补贴资金使用规定》,申请对象包括列入“双创”考评的26个镇街及桂林洋开发区现有的46家农贸市场;符合海口市城乡总体规划及农贸市场规划、经批准依法开办的新建农贸市场。申请资金扶持的新建、拆建(扩建)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市有关部门对改造的农贸市场改造资金按照造价标准70%予以补助,新建、拆建(扩建)的农贸市场建设资金按造价标准100%予以补助。

  同时,为鼓励农贸市场室外标准规范化建设,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周边交通有序,对新建、拆建(扩建)的农贸市场室外建设按100%予以补助,改造的农贸市场室外建设按照70%予以补助。

  计划2015年底完成4家标杆市场改造验收,2016年6月底前完成27家市场验收,2016年12月底完成15家市场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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