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抱怨棚改补偿区别对待 回应:已及时制止
移动版 时间:2016-08-03 08:03
同样是棚改户为啥补偿方式不一样?
回应:签协议时新招的大学生没经验已及时制止
南国都市报966123热线7月21日讯(记者王天宇)20日,家住海口美兰区瓦灶村的村民孙先生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今年他家的房子被列入了棚改范围,但棚改指挥部在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时却区别对待,不一视同仁,他认为这样不合理。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海口市美兰区瓦灶村,今年他家的房子被列入棚改计划,之前与棚改指挥部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且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加土地面积进行计算的。”孙先生说,他家对棚改后所建楼房进行了回购,所得的房屋和土地补偿款几乎全部抵用了回购的楼房,并且直接抵扣。但他最近发现,有的村民在回购楼房时,只抵用了房屋的补偿款,而土地的补偿款却直接发放到了这些村民的手中。
“据我了解,这些村民和棚改指挥部所签订的协议是等回购的楼房建成后,再将回购楼房所欠的差额补齐。”孙先生认为,他们都是同村的村民,棚改指挥部为何要区别对待呢?他认为这样不合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海口市美兰区下洋、瓦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针对此事,之前已有村民向他们反映,主要是因为指挥部刚成立时,招聘了几位大学生,在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时没有什么经验,只将居民房屋的补偿款抵扣了回购的楼房款。
“当时涉及20户左右的村民,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后,马上就进行了制止,因为按照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该负责人说,如果所有的村民都拿回土地的补偿款,将会带来资金空缺,到时会对开发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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