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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经纪人”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获刑 称认罪悔罪

移动版    时间:2016-08-04 20:10

“访民经纪人”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获刑 称认罪悔罪

法庭上,翟岩民擦拭泪水。视频截图

  昨天,曾经名噪一时的“访民经纪人”翟岩民,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天津二中院出庭受审。法院经过3个多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判处翟岩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翟岩民当庭表示不上诉,并表示今后要与不法人员划清界限。

  1961年出生的翟岩民,原是河北香河人,现为北京无业人员。据检方指控,翟岩民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在颠覆国家政权故意的支配下,2012年以来,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后加入胡石根担任长老的“地下教会”。他与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人密谋策划,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主观故意及相互勾连、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炒作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等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是否为首要分子,罪行是否重大,是否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等发表了意见。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但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本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查属实,能够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有坦白、立功和悔罪表现。法官当庭宣判,判处翟岩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翟岩民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当天,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律师以及境内外媒体记者等共48人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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