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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部门负责人需进行“一报两述”

移动版    时间:2016-08-14 03:08

  本报讯(记者林伟特约记者陈安宇)6月14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2名街道负责人和1名区直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向该区纪委全会做了“一报两述”,即报告工作,述廉、述德。这是龙华区治理“庸懒散贪”祭出的新招。

  这3名负责人分别报告了自己勤奋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及在工作中自己所起的作用,提出的思路、参与决策和组织实施所取得的绩效等5种情况。在“述廉”方面,他们讲述了执行政治纪律,遵守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的情况等。“述德”的内容则是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情况。

  据了解,“一报两述”的对象由龙华区纪委常委会提出名单报龙华区委批准,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5天公告,告知辖区内其服务对象。通过个别谈话,收集所在单位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一报两述”对象。随后,区纪委将召开述廉会议,对象要根据所反映的意见,就个人任职以来工作职责、个人廉政、个人品德等内容进行情况汇报,同时接受与会人员询问并当场作出答复。

  据介绍,如发现“一报两述”对象的报告有失实内容以及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突出问题,龙华区纪委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廉政谈话、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还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据悉,龙华区每年将至少进行2次“一报两述”工作,力争全区所有科级干部5年内须逐一“述廉述德报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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