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六项措施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工作)海南省琼海
移动版 时间:2016-08-16 20:41
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挂钩。编制预算时,对预算执行未达到预期目标和序时进度慢且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预算部门,原则上调减其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对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形成结余的预算部门,将根据结余数额相应核减部门相关项目支出。
二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从2013年起,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部门原则上必须公开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建立预算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收集舆情,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和舆论宣传工作。
三是增强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达到50万元的经济建设类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预算单位须明确提出绩效目标及衡量指标。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同时,将抽取10%以上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以此作为今后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考量指标。
四是试行预算听证工作。探索建立财政预算听证制度。选取部分重大民生项目试行听证,在保证预算综合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完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五是严格预算追加管理。对已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但预算安排留下硬缺口的追加申请,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追加。上半年确需动用一般预算预备费追加预算的,须报市政府逐项审批。
六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2013年起,预算编制须细化“三公”经费项目;庆典、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一律不予安排。除保证重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发放外,经常性项目原则上实行“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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