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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审批瘦身和加码都在进行中?

移动版    时间:2016-08-26 20:14

  南海网特约评论员:仗剑天涯

  一边是简政放权,审批材料瘦身;一边是审批加码,申请用电得盖5个章。这两者有点南辕北辙,但这两件事都发生在海口,新闻报道还都在同一天。

  有媒体报道,海口审批材料将瘦身3成: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准再提交;已经进库的证、照、文一律不准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般不提交。原则上各部门平均精减申报材料不低于30%。

  另据南海网,海口龙桥镇新建房屋申请电表需要盖5个部门公章,直呼伤不起。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配合供电所提出的“三证”要求和预防市民在项目用地范围抢建,才拟定的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只针对违法建筑。

  将上述的两则新闻对照着看,就不难发现,海口龙桥镇的申请电表要盖5个章,应该属于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之列。但是作为政权一级的镇政府,为了“防止部分居民在项目用地范围和储备地范围抢建,针对这些违法建筑的用电,镇政府只好给其提供五部门做意见的申请表。”也就是说,在龙桥镇政府的一亩三分地范围内,不管是什么建筑,都得盖章审批。这是与当前的简政放权大趋势不相符的。

  有意思的是,5个公章审批一个供电,谁是始作俑者都不愿认账。镇政府人说:“我们也不想要这么多部门审批,但不合法送去供电所也不给批。”供电所人说:“那个五部门审批表是镇政府拟定,不是供电所要求弄的。”这至少说明,玩这种审批游戏的人,自己也觉得盖5个章才供电有点荒唐,也认为“如果是在正常的路段新房子用电,政府不会提供该申请表。”可这是配合供电所提出的“三证”要求和预防市民在项目用地范围抢建,没这表供电所能审批吗?

  耐人寻味的是,供电所的“三证”要求,依据是2013年10月9日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题协调会议纪要规定,对于新建房屋建筑用电申报表,要求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证齐全。但在执行过程中,镇政府和供电所却有意无意忽略了“对于证件不齐全的,要有街道办或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供电部门可受理新增用电报装”一句,将其扩充成了三证齐全和两级审批都必须提供。还有多少神审批是如此自拉自唱造成的?这次瘦身能瘦掉吗?

  海口市已经宣布,今后行政审批事项将比原来大幅减少将近70%。现在又将审批材料瘦身3成。且莫说市政府的办公厅的会议纪要算不算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也莫说将供电和违建捆绑在一起有没有道理,但就在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龙桥镇用电审批却悄然扩容,由原来的只需村委会提供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用电,到上级要求新建房屋的才需要“三证齐全”,如果“三证”不全,才需要街道办或者镇政府两家的任何一家出具相关证明,自我理解并执行为为三证齐全还要另加两级审批了。海口的审批瘦身和审批表加码都在进行中,这说明简政放权的路走起来该是多么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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