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月1起推行“三证合一” 2017年底前企业须换发
移动版 时间:2016-08-27 03:42
我省下月起全面推行“三证合一”
本报海口9月29日讯(记者周月光通讯员王英超)从10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全面实施此项改革作出具体部署。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业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此项改革,国务院要求10月1日必须实施。我省提前1个月开展试点。截至9月29日,全省已经发放“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321户。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有关负责人说,自10月1日起,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2017年底前,所有企业必须换发使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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