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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为重 结合实际 市民政局深入调研解决五保供养问题(部门工作)

移动版    时间:2016-08-28 08:33

本刊讯(记者 曾繁亚)市民政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民生为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解决五保供养这一民生突出问题的思路。
       按照市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市民政局由局长张跃美带队,围绕“创新民政体制机制,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深入万泉、中原、泮水、嘉积等4所敬老院调研,提出我市五保供养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提高集中供养率,全面开创农村五保工作新局面。把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作为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总抓手,利用三年时间改造危房敬老院,建设一批设计规范、式样新颖、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镇敬老院。同时加强五保供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高供养标准,给广大五保老人创造较好的生活条件,使他们安度晚年。
      一是保吃。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一般农村五保对象每天食品消费为:大米0.8斤、蔬菜0.9斤,肉禽类0.15斤、鱼0.1斤、食用油0.05斤、酱盐0.05斤。按当前市场主要食品类消费品价格计算,五保对象月人均食品类支出约为170元。二是保穿。根据我省气候条件及群众日常生活习惯,结合我市五保供养工作实际,一般农村五保对象每年需要供养下列衣物:内外冬衣服各1套,内衣服、外夏衣服各2套。被褥冬夏每3年各1套,鞋袜各2双和洗衣粉、纸球、淋浴液等日常用品用具,按市场主要衣物类消费品价格计算,五保对象年人均衣物支出约为300元。三是保住。根据我市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认为集中供养每个床位的建设支出一般为2万元,分散供养每个五保对象的危房改造费为1万元。四是保医。医疗条件的配套和完善是确保五保对象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门诊方面:每年应安排不少于每人3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大病方面:根据治疗的实际情况,在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给予必要的报销之后,市财政应全部承担五保对象的治疗费用,切实做到应保全保。五是保葬。根据我省各地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并本着从简办理的原则,五保对象去世后,所需的棺材(骨灰盒)、衣服、运输、埋葬等费用约为2000-3000元,应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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