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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报纸名办征文大赛涉嫌诈骗海口警方介入

移动版    时间:2016-08-29 20:31

  近日,全国多个省市的市民致电本报咨询“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比赛结果,但本报却从未参与、主办此活动,已证实有人假冒本报的名义开展征文活动,特此呼吁广大文学爱好者切勿上当受骗。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本报记者田春宇

  网上揭发有人假冒本报举办征文大赛

  近日,来自河北、陕西、四川等地的多位市民致电本报称,自己曾投稿参与一个名为“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活动,按照此活动公告要求,5月底便该出比赛结果了,但至今杳无音讯,因公告上称南国都市报是主办单位之一,便致电本报咨询大赛事宜。

  然而,截止目前,本报却从未参与、举办名为“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活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回拨多位咨询者电话,了解情况时发现,知悉此征文活动的市民全部是外省的,均是从各地的文学网上看到的帖子,最早投稿的在去年10月,当这些市民获悉本报从未参与主办这项所谓征文活动时均表示意外。

  随后,记者百度搜索输入“‘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字样,便弹出十多条此类信息,点开网页发现,这条所谓的征文公告均以帖子的形式出现在个人微博、文学网站,内容分为活动宗旨、主办单位、征文要求、征文截止时间、奖项设置及投稿方式等7部分,其中,主办单位除了南国都市报外,还挂有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教育局三个单位,并称征文设多个奖项,其中一等奖设3名,奖金5000元,另外还颁发证书及奖品,十分诱人,公告中称2012年5月底之前颁奖,其标明的投稿邮箱为:wuli1226@163.com,nfdsba@163.com。

  莫须有主办单位迷惑网友投稿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在个别帖子跟帖时提出质疑称“哪有公安部门参与这种性质征文的,还不发正式公告呢?”,但也有网友不仅信以为真,还纷纷转载甚至转发给自己的朋友。采访中,这些投稿参与此所谓征文活动的市民纷纷表示,尚未发生骗钱等情况,只是担心自己投出去的心爱作品会否被人乱用。

  四川的杜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无意中经朋友介绍获悉这个征文消息的,搜索后发现网上有多条这样的征文信息,见到主办单位中有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就更加放心,加之自己的丈夫也是当地公安系统民警,便对该活动多了一些兴趣,在今年年初时将一篇讲警察故事的作品分别投到公告上指定的两个邮箱。“当时那个作品,我花了不少心血,但到了指定颁奖时间,还没有接到活动组委会通知,公告上也没有组委会的电话,我就找到南国都市报的热线询问,谁知道竟被告知,南国都市报根本没有搞这个活动?”杜女士从本报获悉,本报从未参与主办此征文活动时,她才惊悉自己可能上当被骗了。

  有网友防骗意识强投旧稿试探

  一些细心的市民在参与此项征文活动时便给自己留出后路。毕业于海南高校,现返家就业的于先生十分酷爱文学,经常撰写一些文学作品,常常在网络上搜索相关征文大赛信息以投稿,参与全国各地文学作品评选,已有多篇作品获奖。去年年底,他在网上看到这则征文公告,便将自己的作品投到对方指定的邮箱。当得知本报从未参与主办此次活动时,他表示并非意料之外。“按照我多次参加征文大赛的经验,一般征文比赛的公告内容,主办单位都会在政府或者经过权威渠道发布一个联合公告,还应该有公章,最起码应该有组委会的联系方式,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征文可能是个陷阱,所以投了一篇修改过的旧稿。”而来自河北热河的韩先生则直接将一篇获奖作品再次投稿,以防作品被人盗用。

  目前还在宁波就读大三的小付则更加谨慎,他告诉记者,当时投稿前,他曾向在海南读书的同学咨询,确认有南国都市报存在,便拨打本报热线核实这项所谓“南国都市杯”全国征文活动的真实性,当时便知道本报未曾举办这个征文活动,但由于尚未从其他三个主办单位得到证实,他便抱着侥幸心理,耗时一个月创作一篇文章投稿。“我当时就想好了,投寄篇作品不可惜,但要是对方要钱,就报警举报。”小付如是说。

  警方调查冒用本报征文事件

  由于假冒方并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仅留有两个邮箱,本报从打进热线的市民处,获悉假“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活动后,便主动通过此邮箱试图与之取得联系核实,但至今未得到回复。随后,本报陆续向该公告中所涉及到的主办单位进行核实,并且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对于网上流传的假“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比赛一事,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此行为为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诈骗,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对于本报及时刊登报道澄清此事,很多专业法律人士表示支持。

  发报道正式澄清南国都市报并未参与主办“南国都市杯”全国文学征文比赛的做法符合法律程序,该所谓的征文活动涉嫌假冒他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陈律师表示,通过此事提醒广大市民,一旦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发布澄清公告,另外可联系网络经营单位断开此假冒信息的链接,或者采取删帖的方式,防止损失或影响扩大,并追究发帖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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