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伪造结婚证骗取女友13万 无业男子被判刑
移动版 时间:2016-09-02 03:12
本报海口8月4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王晓黄燕)今年36岁的无业游民刘某,涉嫌伪造结婚证骗取女友13万余元。昨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陈某结识,后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2008年5月,刘某让人伪造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和陈某同居。
2009年9月,刘某以陈某经营的旅游车需要换车牌及订车为由,骗取陈某人民币7万元用于赌博挥霍。同年11月11日,刘某私自拿陈某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结婚证复印,假借陈某的委托到海南省旅游汽车服务中心车管部领走了陈某所经营的旅游汽车利润账户的银行卡。经查,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刘某多次从该卡中取走人民币共6万余元用于赌博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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