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府办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琼海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6部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387号)和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开展全市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规范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决定成立琼海市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覃业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龙登禄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德斌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全庄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业运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祚光 (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善川 (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符 汇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管大队,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兼):符 汇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兼联络员):
王敬雄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
文海宁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所长)
张春雄 (市科工信局副主任科员)
吴婵娟 (市交通运输局副站长)
黎文俊 (市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吴江豪 (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
王仁孝 (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6个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及机动车登记情况检查组: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陈德斌大队长兼任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387号)要求,组织“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情况及行驶道路车辆实施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负责组织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草拟综合性文件、工作简报;组织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2、机动车生产情况检查组:由市工科信局副局长龙登禄兼任组长,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指导企业生产,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
3、机动车改装、销售情况检查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王祚光兼任组长,负责协调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机动车改装企业、销售企业、销售市场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规范市场秩序,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
4、机动车检验情况检查组:由市质监局副局长陈善川兼任组长,负责会同公安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
5、机动车维修情况检查组:由市交通运输副局长杨全庄兼任组长,负责协调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
6、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情况检查组:由市商务局副局长卢业运兼任组长,负责协调工商等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
根据工作需要,各组成员调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联合检查期间,市公安局、工科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联络员集中到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合署办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检验、登记、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5类车辆;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 琼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录入模板(2018-12-03)
- 琼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018-11-22)
- 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2018-11-19)
- 琼海市2018年考核招聘市青少年业余体校紧缺专业人才考(2018-11-18)
-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