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打击捕杀海龟行为(部门工作)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移动版 时间:2016-09-02 20:20
本刊讯 为了广泛开展保护海龟等国家二类水生野生动物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杀包括海龟在内的海洋珍稀生物,由省渔业监察总队、市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组成的执法小组在17日在我市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捕杀海龟专项行动。
此次开展打击捕杀海龟专项行动查处的重点地区是加积、潭门、长坡、博鳌等沿海镇农贸市场、车站、港口、餐馆、酒店等餐饮场所以及全市各旅游景点。重点打击渔船是否非法捕捞、非法偷运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旅游景区是否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及制品;商贩是否以邮寄、随身携带、非法走私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及其制品。
在18日开展的专项行动中,执法小组对我市20家酒店、36个旅游景点摊位进行联合检查,共查扣了海龟肉57.2市斤,花鳗鲡鱼2条,海龟、玳瑁标本各一只,冠螺91个、鹦鹉螺23个、珊瑚礁33件、虎斑贝85个、砗磲贝3个,玳瑁链58件。其中,2条花鳗鲡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后即刻送往万泉河进行了放生。
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人们大肆捕杀海龟,世界上现存的几个海龟种群已处于濒危或极度濒危的状态,我国将其列为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市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保护海龟等珍稀动物行动中来,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捉、运载、贩卖、宰杀海龟,请及时向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62822411。 (姚实旺 何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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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开展打击捕杀海龟专项行动查处的重点地区是加积、潭门、长坡、博鳌等沿海镇农贸市场、车站、港口、餐馆、酒店等餐饮场所以及全市各旅游景点。重点打击渔船是否非法捕捞、非法偷运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旅游景区是否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及制品;商贩是否以邮寄、随身携带、非法走私海龟等海洋珍稀动物及其制品。
在18日开展的专项行动中,执法小组对我市20家酒店、36个旅游景点摊位进行联合检查,共查扣了海龟肉57.2市斤,花鳗鲡鱼2条,海龟、玳瑁标本各一只,冠螺91个、鹦鹉螺23个、珊瑚礁33件、虎斑贝85个、砗磲贝3个,玳瑁链58件。其中,2条花鳗鲡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后即刻送往万泉河进行了放生。
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由于人们大肆捕杀海龟,世界上现存的几个海龟种群已处于濒危或极度濒危的状态,我国将其列为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市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保护海龟等珍稀动物行动中来,如发现有人非法捕捉、运载、贩卖、宰杀海龟,请及时向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62822411。 (姚实旺 何书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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