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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

移动版    时间:2016-09-04 03:55

为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市草拟了《琼海市贯彻落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何建议意见,请在2013年10月13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

电子邮箱:qhfzb@hainan.gov.cn 传真:62936691

附件:琼海市贯彻落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日

琼海市贯彻落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2012-2020年)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琼府办〔2013〕 106号),切实做好我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当前的形势

  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虽取得较大的成就,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不足。我市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加大了疫情防控工作难度;周边国家和省区动物疫病发生以及引入外省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导致外疫传入风险加大;个别镇(农场)领导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区域之间开展防疫工作不平衡,动物疫病监测、监管存在漏洞,基层兽医工作队伍工作能力、装备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这些都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和亟需研究解决的困难、问题和挑战。

  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各镇(农场)越来越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属地责任落实,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群众基础和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为我市今后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与防治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市情,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优先防治的病种和重点防范的外来病种。明确各级权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开展科学防治。针对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管理。

  ——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各项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体系、优化工作条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过程中,坚持并不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府保投入、部门保质量、镇府保密度、村庄保到户、督查保效果”的“五保”措施。

  (二)防治目标。

  1.2013年年底前,设立1个先行示范区。在防疫条件较好的会山镇大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立O型口蹄疫非免疫“先行示范区”。各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国营农场要选定一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作为“先行示范点”试验点。

  2. 2014年在巩固大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先行示范区”的基础上,各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国营农场要在上半年之前实施完成所选定的 “先行示范点”建设工作,力争2014年年底前,全市各镇、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各国营农场的重点种畜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3.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O型口蹄疫市内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其中,种畜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基本做到非免疫无疫,并逐步在农村散养户中开展非免疫无疫推广工作。

  (2)A型口蹄疫达到净化标准。亚洲I型口蹄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3)高致病性禽流感市内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市内规模化猪场达到控制标准。

  (5)猪瘟70%规模化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6)新城疫70%规模化鸡场达到控制标准。

  (7)狂犬病90%市内达到控制标准。

  (8)布鲁氏菌病全市达到净化标准。

  (9)奶牛结核病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4.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O型、亚洲I型口蹄疫实现非免疫无疫标准,A型口蹄疫达到免疫无疫标准。

  (2)高致病性禽流感全市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

  (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4)猪瘟全市规模猪场达到净化标准。

  (5)新城疫和狂犬病全市达到控制标准。

  (6)布鲁氏菌病全市达到消灭标准。

  (7)奶牛结核病全市维持控制标准。

  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要求和疫情威胁情况,确定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猪水泡病、H7亚型禽流感、水泡性口炎等8种动物疫病为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

  此外,根据今后疫情形势的发展和防控需要,我市可以根据新增动物疫病流行状况或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情况,适时增加动物疫病重点或优先防治病种,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和发挥动物防控监管职能,强化分类指导。

  充分发挥海南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优势,逐步完善市、乡镇、建制村各级动物疫病防控软、硬件建设。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全面完善动物隔离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各种建设。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流通监管。建设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和完善信息管理。在全市现有各镇及相关农场设立动物疫情监测点,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非免疫示范镇(农场)。逐步在种畜禽场、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推行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试点、非免疫无疫试点,建设无特定病原场(群)及生物安全隔离区。

  (二)认真实行无疫区“六大体系”和“四大机制”。

  按照无疫区建设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行畜牧兽医工作、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情监测、动物防疫屏障、无疫区法规的“六大体系”,不断创新和改进强制免疫和免疫退出、免疫抗体和非免疫效果考核、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申报检疫和产地查询的“四大机制”,全力推进无疫区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加强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畜牧兽医职能,完善村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落实村级畜牧兽医员的生活补贴。构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乡村兽医登记,加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企业从业兽医管理。

  (三)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

  进一步加强市、镇(农场)兽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级实验室分工,形成布局合理的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网络。加强国家级疫情测报站管理,完善以动态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加强宠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疫病检测诊断能力建设和诊断试剂管理。根据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增加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长效预警预报机制。成立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委员会,提高风险评估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动物疫病防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升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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