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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及时核查领补助人员变动情况 琼海一镇残联理事长被处分

移动版    时间:2016-09-04 20:51

海南廉政网琼海8月29日讯 近日,琼海市纪委对工作失职的塔洋镇政府民政办公室主任、镇残联理事长刘天本给予党纪处分。

据了解,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刘天本对各村上报的领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人员变动情况,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核查,导致吴某、林某、李某、符某等人死亡后,继续领取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刘天本党内警告处分,多发的补助款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琼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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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物品 三亚一公路局原副科长被处分

海南廉政网三亚8月29日讯近日,针对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物品的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省、市有关部门对三亚公路局机械材料科原副科长郑蔚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郑蔚杰在担任三亚公路局机械材料科副科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物品,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三亚市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郑蔚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公路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蔚杰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机械材料科工作。(三亚市纪委)

拖延党员转正时间 海口琼山区一公司党支部书记被处分

海南廉政网琼山8月29日讯8月24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对拖延党员转正时间的海口琼铁公司党支部书记林方溪给予党纪处分。

据了解,林方溪担任海口琼铁公司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对本党支部预备党员李某预备期满后,仅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就同意将李某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在上级党委多次告知转正程序不符合规定后,仍未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致使李某的党员预备期拖延两年之久,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林方溪党内警告处分。(海口市琼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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