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琼海国税地税深化合作 实现税收“无缝隙”管理

移动版    时间:2016-09-05 20:45

(原标题:琼海国税地税深化合作 实现税收“无缝隙”管理)

琼海国税地税联合为纳税人服务。琼海地税供


  本报记者 洪佳佳

随着“营改增”全面铺开,地税机关面临征管弱化和失去抓手的双重挑战,如何应对“营改增”对地税收入和征管措施的影响,发挥地税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成为目前地税机关亟需解决的问题。4月11日,海南地税征管新模式研讨会,提出了建立地税税收征管新模式,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营改增”后地税机关要从“以票控税”向 “信息管税”、“合作管税”转变。

为此,琼海地税制定《海南省琼海市地方税务局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以“营改增”为切入点;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基础;以信息管税为抓手;以税收分析预测为主线;重点稽查;深化国地税合作;全面推进综合治税,源头控税,落实税收保障条例;规范税收执法;加强风险应对;实施绩效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优尽优的地税税收征管新模式的总体目标。

抓好税收收入 6月组织收入7635元“营改增”以来,琼海地税围绕税收征管新模式的总体目标不断加强税收征管,有针对性地采取税收征管措施,切实提高“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5月,琼海地税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8021万元,同比增长33.9%,同比增收4561万元。6月,琼海地税共组织地方税收收入7635万元,剔除掉2015年6月份营业税456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5.5%,增收398万元。

不久前,税务人员发现:琼海当地一家企业在海口、三亚、澄迈等地都有项目,“营改增”后没有在其项目所在地缴纳附加税,“这表明税务部门在源头控税方面做得还不够。”琼海地税相关负责人说。为了从源头上把控税款,提高征管质效,琼海地税自创设计《通用申报表》,适用于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并通过《琼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对该表的使用、归档和后续利用做了明确的规定。

“营改增”后,地税部门面临零散开票,特别是外来建安企业预缴增值税后回到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存在漏缴附加税费的潜在风险。为此,国地税协同对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进行管理,截至2016年7月12日(6月申报期为7月20日),上门申报增值税附加税费100.48万元,环比增长4.1%,从源头上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借力第三方 清理营业税358万元“营改增”后国地税加强联合开展税收分析工作,该局与国税局研究制定《琼海国地税联合税收分析合作制度》,国地税以相互授权、双方共享信息、召开税收分析联席会议等方式,按月开展税收收入数据比对、按季开展税源分析比对,按半年开展经济形势联合分析。这样做最直观的结果是:6月土地增值税收入2131万元,同比增长71.9%,增收891万元。其中预征土地增值税收入1882万元,同比增收1043万元。

信息不对称是挖掘税收征管潜力的难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横向借力、纵向连接,充分实现信息共享。今年以来,琼海地税积极与琼海市规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工商局、国税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信息的传递交流。“营改增”后,琼海地税重点对营业税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营业税入库358万元。其中,通过对房管局商品房网签数据及企业销售台账、回款信息的比对,成功清理房地产业营业税317万元;借助国土局资源补偿费评估报告中应税矿产品销售额与企业申报计税依据比对,审计得出企业需补缴资源税35万元;对琼海市的土地出让信息进行比对,检查出国土局需补交印花税15万元,已开具缴款书,待财政拨款后即可入库。

与此同时,琼海国地税联合制定了《琼海市国家税务局 琼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欠税管理制度》,明确了国地税共享欠税人纳税人信息,共同督促欠税纳税人及时清缴税款。“营改增”后,5月琼海地税追缴欠税1082.18万元,较4月追缴欠税886.9万元,欠税追缴率环比增长了20%。6月追缴欠税1170.9万元。

此外,琼海国地税建立国地税黑名单传递平台,将不按章纳税、偷税、欠税的纳税人纳入“黑名单”管理。针对“黑名单”,采取限量或停止供应发票使用量、降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惩戒方式,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日常检查和跟踪管理力度。

规范减免税 首次提出“三级复审模式”

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申请减免201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97.78万元。然而,经琼海地税局行政审批小组会议讨论,申请的税额中含有2014年5月至12月份的税额28.53万元在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引〉的通知》规定,不符合减免规定,同时申请的2015年度减免税额中有占地71330平方税额42.79万元为在建的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二期工程项目用地,也不符合减免规定。会议讨论决定依据纳税人的申请扣除以上两项不符合减免规定的数额后,减免其2015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6.45万元。

这是琼海地税首次提出的三级复审模式。所谓三级复审模式即由主管税务机关主导、中介机构辅助的后续监督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管理,防范执法风险。

据悉,这依据于琼海地税下发的《琼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减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流程的通知》,对核准(审批)类、备案类减免税的办理时限、办理流程、事中事后管理内容、后续监督检查、减免税资料档案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实现减免税管理由事前静态监管,向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有序转变。数据显示,琼海地税今年前6月办理减免税1262户,减免税额3225.65万元。其中减免额20万元以上36户,减免税额1944.55 万元、30万元以上23户,减免税额1639.41万元、50万元以上11户, 减免税额1168.13万元、100万元以上4户, 减免税额6265474.17元。

税收征管“走出去”与“请进来”

除了自身积极探索与实践,琼海地税还加大考察学习力度,努力补齐“短板”。6月中旬,该局前往广州市越秀区、黄埔区地税局和珠海市地税局高新区办税服务厅“取经”,学习了广州市地税局和珠海市地税局在办税服务流程、国地税合作、“营改增”后新征管模式探索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特别是“电子税务局”、“互联网+”税务局、智能办税机器人“税小能”、新办企业辅导舱等先进经验,对琼海地税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后各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有重要启示作用。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营改增”前和“营改增”后,都是贯传税收工作的重点。在探索新模式的过程中,琼海地税围绕权力制约,以制度+科技+惩治为手段,做到事前预防、事中防范、事后监督,夯实税收工作基础。琼海地税表示,下一步,将以“两权监督”为重点,依托金三系统,做出一套完整的全面的内控机制,从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收执法、风险防控等,在时间节点、办事时间、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廉政风险等方面设置好预警,进行量化考核,以达到有依据、防腐败、保质量、提效率的最终目标。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365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