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流浪人口一体化救助管理的标本意义
“没身份证办不了医保,也治不了病。能帮我办医保低保,我愿意回家。”海口市明珠广场人行天桥上,来自广东省南雄市的职业乞讨者吴先生,听到工作人员能帮忙协调办身份证,办低保医保后,主动提出想回家。经过20年的努力,海口实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一体化救助管理模式,救助也更加人性化。(11月6日《南国都市报》)
流浪人口救助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顽疾,在包括立交桥等在内的许多建筑物下,以及公园、街市上,不时可见流浪人口的身影,既有碍观瞻也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有效管理和救助流浪人口,无疑有利于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城市形象和人文形象,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减少不可预见性犯罪,有助于减少不可预见性的疾病传播等等。
早在2003年,国务院就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将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建立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新型救助制度,这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对此,海口市也做出了不少努力,但囿于救助条件的限制,海口市在救助流浪人口的过程中长期捉襟见肘。
可喜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海口流浪人口救助管理实现了跨越发展,形成了一体化救助管理体系,其救助管理也越来越人性化。在海口救助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海口街头基本无“流浪孩子”,流浪人口也得到了人性化救助,并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人口乞讨问题。这种蜕变,对海南省乃至全国一些地区而言,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说起来,海口的做法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概括起来就两个字:用心。在管理措施上,实行的是“主动救助、无偿救助”原则,让愿意接受救助的乞讨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只要遇到流浪人员,都会从保障其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方面进行一体化的救助管理,并提供全面的救助服务,救助人员还24小时待命,做到“有求必应”。
更重要的是,救助工作还以诚待人,对待流浪人口极尽真诚。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总能想到救助的办法,给人以雪中送炭。即便是职业乞讨者,也用人性化的方式劝说,并找到乞讨的根本原因,帮助其解决从而避免重复救助。笔者以为,诸如此类的人性化救助管理,理当成为当前流浪人口救助管理的镜鉴,从根本上治理城市管理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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