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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警惕食用常用食材中毒 霉变甘蔗等勿食用

移动版    时间:2016-09-14 08:59

  南海网海口2月15日消息(南海网 刘麦 通讯员 王刚)2月15日,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5年第3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省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关注食品安全,确保健康、平安地欢度佳节。

  省食安办提醒,我们身边常见的食材,都有可能成为健康杀手,引发中毒和感染。所以,一定要学会识别身边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

  (一)霉变的甘蔗

  食用发霉的甘蔗后会导致丙酸中毒,中毒的症状与羊角风发病相似,最初为呕吐、头晕、阵发性抽搐、四肢强直,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提醒购买甘蔗时一定要挑选外观色泽光滑、无霉斑,去皮后色白不发红,味甘甜,无酸霉味及酒糟味的甘蔗。

  (二)发芽的土豆

  土豆发芽会产生一种叫龙葵素(又称茄碱)的毒素。如果一次吃进200毫克龙葵素(约半两已变青、发芽的土豆含量),15分钟至3小时就可发病。最早出现的症状是口腔及咽喉部瘙痒,上腹部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三)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含有一种叫秋水仙碱的毒素,经肠胃吸收氧化为“二秋水仙碱”,有较大毒性。中毒症状为口渴、喉咙有烧灼感、发热、呕吐、腹泻、腹疼和肾衰竭,随后伴有呼吸衰竭并引起死亡。建议食用前将鲜黄花菜在开水中焯一下,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再行烹调,可保安全食用。

  (四)木薯

  木薯中可以析出游离的氢氰酸,食用未经去毒或去毒不完全的薯块可能会引起中毒。主要临床表现为组织缺氧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症状,严重者出现呼吸、回流中枢麻痹而死亡。正确食用方法为:先剥去内皮,反复煮沸,能祛除内皮约90%氢氰酸,煮木薯的汤不能饮用。或者将木薯先在清水中浸泡6天,每天换清水1次,然后再切片、晒干备用或煮蒸食用。

  (五)青西红柿

  在尚未成熟的西红柿中,“番茄碱”含量较高。如果一次吃较多的未成熟西红柿,就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流涎等中毒症状,重者可能危及生命。因此,要选熟番茄食用。

  (六)霉变大米和玉米

  霉变的粮食会有黄曲霉毒素,食入后可引起神经麻痹、惊厥或呼吸麻痹而死亡。因此,霉变的粮食要丢弃,切记不要食用。

  (七)东北油豆角

  生的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一般2~4小时发病,最快数分钟发病。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四肢麻木、胃烧灼感、心慌和背痛等,此外还有头晕、胸闷、出冷汗和畏寒等神经系统症状。提醒公众尤其是食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具体方法为: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洗净的豆角浸在开水中,至水再次沸腾后,煮一段时间,待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口感没有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此外,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要去除,因为这些部位的毒素含量较高。

  另外,根据以往有公众误食河豚鱼等有毒物品导致食物中毒的教训,提醒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采摘食用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毒蘑菇等。

  (一)河豚鱼

  引起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潜伏期为0.5~3小时。

  (二)铜铸蟹

  可能含有麻痹性生物毒素,中毒病人表现为口唇、手脚发麻,步态不稳等症状。

  (三)蟾蜍

  其背部皮肤上有许多疣状突起的毒腺,可分泌蟾蜍素,尤以眼后的椭圆状耳腺分泌毒液最多,其卵也有同样毒素。人在食用后数分钟即可发病,先是口唇发麻、上腹部不适、腹痛,随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神经症状,严重的会出现昏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四)织纹螺

  织纹螺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五)毒蘑菇

  1.狗尿苔

  误食中毒后一般无胃肠道反应,但病情发病较快,表现为精神异常、跳舞唱歌、狂笑,产生幻视,有的昏睡或讲话困难。

  2.致命白毒伞

  新鲜毒菇中毒素含量很高,50克左右的白毒伞菌体所含毒素便足以毒死一个成年人,中毒表现为对人体肝、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造成损害,危害极为严重。

  3.白毒鹅膏菌

  此蘑菇极毒,毒素为毒肽和毒伞肽。中毒症状主要以肝损害型为主,死亡率很高。

  4.黄斑蘑菇

  此蘑菇含胃肠道刺激物,食后引起头痛及腹泻等病症。

  如果误食上述有毒有害物,发生中毒症状后,应立刻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延误。

  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等有毒有害物,应当及时向12331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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